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要安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等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学院安全管理水平,学院于4月27日下午在教学楼301报告厅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学院党政领导,各部门、各党支部、二级院系负责人,各部门、二级院系分管安全人员,学生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范清义主持。
会上,学院副院长曹芳胜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十条硬性措施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的通知》以及《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学生心理健康隐患排查健全压实责任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四个有关校园及学生安全的重要文件。
学院院长陈世虎对学院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安全稳定工作是校园建设中一项经常性、综合性的基础工作,是学院顺利开展教育教学等一切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全院上下要努力践行党的二十大对安全综治工作的新要求,扎实做好学院安全综治工作,建立完善“领导、责任、运行”三个机制,彻底消除制度的死角,保障的漏洞,责任的盲区。
陈世虎强调,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明确职责、强化担当、突出预防、保持稳定。要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充实岗位责任内容,将学院每个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时刻警醒,接受监督。要坚持在考核、评优、评奖等活动中,实行安全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凡因不负责任,不重视,玩忽职守,把关不严,措施不力,管理不善等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用工作实绩、以实际行动体现政治担当和底线思维,真正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确保校园和谐安全稳定。
会议最后,范清义进行总结讲话,他强调,全院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好陈院长的讲话要求,要不断完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校园安全责任落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撰稿:朱晴 审稿:芮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