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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工职院团2014【2】号
关于开展“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2013年,学院共青团组织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团中央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履行团的各项职能,带领全院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健康有益的共青团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了总结经验,促进交流,推动发展,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1、五四红旗团支部
2、优秀团干
3、优秀团员
4、优秀青年志愿者
5、优秀社团
二、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四好团支部表彰名额共计10名,各系团总支限报2名。请各团总支对照《学院“四好团支部”考核标准》对自行申报的团支部进行审核、推荐。《申报表》详见《附件2》。原则上获得过往年“四好团支部”的集体不再参与评比。
评比标准:
1.支部班子好。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按时注册团籍,正常进行团员发展和“推优”工作,程序规范;特别是“三会一课”开展正常,有详细记录备查。
2.基础工作好。《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规范、完整;按规定收缴、管理团费,帐目清楚,有完备记录。没有完成2013年度团费上缴任务的支部不参与本次评比表彰。
3.团的活动开展好。积极开展团日(团支部)活动,组织学生踊跃参加学校集体活动,成立或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第二课堂、兴趣小组;宣传板报实时更新,微博等新媒体建设活跃。
4.团员青年作用发挥好。按规定建立志愿服务队,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学院、系部或班级各类实践活动,完成社会实践内容,有社会实践报告、实践登记表。经学院复查,一年少于4次青年志愿活动的班级不参与本次评比表彰。
5.班级学风状况。班级“四率”出勤状况良好;无恶劣事件发生;整体学风状况积极向上;“文明班级/文明宿舍”集体优先考虑。
(二)优秀团干
为荣获2013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的团支部负责人。
评比标准: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
2.热爱团的工作,勇于开拓创新,能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成绩显著,担任团支部干部一学期以上。
4. 参加了2013年“安徽省网络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的团干,截止到
(三)优秀团员
优秀团员共计174人。表彰名额根据各系上缴团费实际人数的5%得出,信息系共分配名额:信息系29人;电气系37人;机械系37人;管理系41人;资源系30人。请各系团支部自行将表彰名额分配到各团支部,由各团支部对照条件自行组织评选、填报,由系团总支预审后报学院团委研究决定。申报表详见《附件3》。
评比标准:
1.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道德品质高尚,遵守《团章》、《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已转正的学生党员不参与评比。
2.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3.勤于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学习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积极参加团内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优秀青年志愿者
优秀青年志愿者由各系和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分别对照条件组织申报,信息系、机械系、电气系、管理系和资源系均限报10名,其余由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2013年-2014年各类志愿服务(含公交文明劝导工作)实际情况组织申报,最终由院团委研究决定。申报表详见《附件4》。
评比标准:
1、热心社会实践和公益事业,加入青年志愿者组织。
2、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有典型事迹,无违法违纪现象。
3、有一定的专长和技能,并能运用到社会实践中去。
(五)优秀社团
优秀社团申报工作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申报、推荐。各社团填写《附件5》并同时报送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可附相关活动资料或图片),经社团联合会签署意见后报团委审批。
评比标准:
1、在学院注册成立开展活动一年以上,有一定规模。有明确的《章程》,能够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团运行良好。
2、模范遵守学院党团组织关于社团工作的有关规定,会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坚持定期开展活动,工作有特色,表现突出,在校内外有较好的影响和知名度。一年内开展活动次数较多者优先考虑。
三、几点要求
1、各系团总支接通知后,应本着实事求是、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慎重负责的原则,认真评选出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令人信服的集体和个人,以保证评先活动严肃、认真、按时顺利地完成。
2、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须填写申报表并附简要事迹材料(字数1200字左右),申报材料要准确客观,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各类申报表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晰,必须于
3、以上各类荣誉的评选原则上请尽量不要重复人选,如有重复人选仅重复享受荣誉,不重复享受奖励。
4、各系团总支要以此次表彰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各类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好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系列活动,大力弘扬 “爱国、民主、科学、进步”的“五四”精神,向五四运动95周年献礼!
特此通知。
附件1:五四表彰名额分配表
附件2: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3: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4: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附件5:学院优秀社团申报表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抄报:院党委、公司团委
抄送:人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