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严肃校纪,端正学风,经机械工程系研究决定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对潘钟斌等四名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潘钟斌,男,15机修3班学生,本学期开学以来旷课24学时。
王 超,男,15机修3班学生,本学期开学以来旷课24学时。
叶 伟,男,15机修3班学生,本学期开学以来旷课24学时。
潘东权,男,15机修3班学生,本学期开学以来旷课24学时。
根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第二章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决定给予潘钟斌、王超、叶伟等严重警告处分;根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第二章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潘东权警告处分,并取消上述四名学生本学期一切评选评优资格。
学生处
2015年11月20日